|
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详细] |
|
|
|
|
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详细] |
|
|
|
|
------------------------------------------------------------ |
开发强度控制
土地开发强度考虑建设容量、环境容量、交通支撑条件、土地经济收益和功能需要等多方面的因素。通过合理的土地开发强度的控制,不但可以保证良好的城市空间环境,还可以对引导投资、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以及形成合理的城市结构起到积极的作用。土地开发强度的控制主要通过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两项指标来控制。
高度控制
建筑高度分类分为以下几类:
I类(高层为主):在新市区商业金融中心和CTBD轴线、RBD轴线、昭君路轴线附近,是展示城市形象的窗口,建筑高度控制在50-100m。
II类(高层为主、结合多层):邻近高层区地块、包括商业金融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居住用地、商住混合用地,考虑高层区向周边以多层为主的地区过渡以及强化空间形态上的轴带特点,控制高度30-50m。
III类(中高层为主):中心区外围和沿生活性大街的公共设施建筑高度控制在30m,部分节点结合中心形象控制高度30m,可进一步划分出24m的高度控制。
IV类(多层为主):对于大部分住宅、中小学校、社区公共设施建筑高度控制在18m以内,邻近公共设施轴带的商住混合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市政设施用地控制高度为24m。 V类(低层和开放空间控制区):靠近小黑河河岸和南湖公园的低层住宅或商业、文化娱乐设施,控制高度应为12m,市政设施以及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如公园、绿地)内的建筑应以低层为主,高度小于9m。
土地使用兼容性和用地性质变更许可
考虑到市场因素和未来需求的不确定性,允许在规划的某一类土地使用性质用地范围内,进行用地性质变更,但用地性质变更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 规划允许在规划的某一类土地使用性质用地范围内,兼容其他性质的设施,它体现着混合使用的功能多样性和服务的综合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