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建立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围绕《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成立八个专项工作联席会议,每个工作联席会议由区纪委一名领导担任召集人,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小黑河镇、各办事处为责任单位,区纪委各业务科室为联系部门和协办部门。
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
召集人:孙凤霞(区纪委副书记)
责任单位:《分工方案》所列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办事处
协调部门:区纪委宣教室
协办部门:区纪委办公室
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联席会议
召集人:云智龙(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责任单位:《分工方案》所列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办事处
协调部门:区纪委党风室
协办部门:办公室
三、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召集人:云智龙(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责任单位:《分工方案》所列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办事处
协调部门:区纪委党风室
协办部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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