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把中央四个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5、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继续在行政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推行民主选举,提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探索打破城乡、地域、行业、身份界限,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村干部队伍;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转军人、回乡青年、乡镇企业员工中培养选拔村干部。切实加强乡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逐步解决后继乏人的问题。
6、全面推行派驻乡镇党建工作指导员和派驻村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全面推行区委派驻乡镇、乡镇党委派驻村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有关镇、街道党(工)委要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地区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并切实抓好落实。力求通过这一制度的推行达到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的目的,使我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三级联创”活动、“双链双推”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使目前仍未达到“五个好”目标要求的党组织达到“五个好”目标要求;达到“五个好”目标要求的党组织不断巩固和提高,达到高标准“五个好”目标要求,全面提升我区的创建质量。
7、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工作。按照《玉泉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各镇、涉农街道党(工)委要对有能力接受培训的基层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普遍培训,完成年度轮训任务。十七大召开后,要及时把十七大精神作为培训内容,列入培训计划。为进一步加大基层培训教育工作力度,各镇街道要划拨专门编制、确定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建党员培训服务中心,推动基层培训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运行。同时,要多方筹集资金,本着“高起点、质量好、功能全”的标准,全面完成2006年新建的11个行政村活动场所的配套建设,确保所有活动场所在上半年启用。
8、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规范党员组织生活。对参与同党员身份不符的活动、无故不参加党内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要严肃纪律,决不姑息迁就。进一步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实行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度。各有关党(工)委每年初都要制定出符合地区发展党员工作实际的具体工作计划上报区委组织部,在年度工作中分阶段有重点地组织实施,确保党员队伍“入口”畅通,力争在2-3年内使全区农村党员队伍老化的趋势有明显改善。同时,进一步扩大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完善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发展党员公示制、投票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对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村党组织要进行必要的组织整顿。
9、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职能。要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中心,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引导服务作用。继续探索“支部+协会”和按照产业类别划分党小组的模式,探索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党组织的方式。把党在农村的政治优势和专业协会的经济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把党建工作与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
10、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新机制,各有关党(工)委要做好《活动证》的发放、使用、管理工作,分别确定和公布一部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确保党员不论流动到哪里,都能与党组织取得联系。要充分发挥党(工)委党员培训服务中心(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和行政村流动党员登记点的作用,对流入和流出的党员及时登记;确定专人定期与外出流动党员联系,了解其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寄送学习资料,努力帮助其解决困难;经常与流入本地的外来流动党员沟通,并将其编入党组织,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11、继续开展“党员八带头”活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要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的作用,继续开展“党员八带头”活动,注意处理好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切实加强对宗教事务的领导和管理,依法打击各种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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