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四个文件,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根据自治区和市委的有关精神,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深刻领会四个文件精神,提高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充分认识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重要意义。中央印发的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是着眼于解决当前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着眼于总结和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着眼于坚持不懈地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制定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创新性和操作性。对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于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党委、党工委要认真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
2、准确把握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主要精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四个长效机制文件,既注意总结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成功经验,注意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要求贯彻始终,又注意与已有党内文件和法律法规相衔接,充分体现了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方面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体现了时代要求。《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意见》,着眼于建立长效的党员学习教育机制,明确提出党员经常性教育要达到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目标要求,规定了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和方法途径,强化了党员经常性教育的保障措施;《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着眼于建立长效的党员联系群众机制,对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主要方式,强调了对党员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等有关问题;《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着眼于建立长效的党员管理机制,对“流动党员”的概念作了明确界定,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原则,对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责任分别作出了规定,对流动党员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具体措施;《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着眼于建立长效的基层党建责任机制,提出了各级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明确了各级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规定了落实责任的主要措施和考核办法。对四个文件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要深刻领会,熟练掌握。
3、强化贯彻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具体措施。各党委、党工委要把学习贯彻四个长效机制文件,作为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措施,与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全面贯彻落实。要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强化各项具体措施,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了解掌握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宣传,使四个文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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