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训对象
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城镇基层的全体党员,包括街道社区、“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党组织关系在街道社区和“两新”组织的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流入城镇基层的流动党员等。街道社区、“两新”组织中的党员是教育培训的重点。要适当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要力争做到全覆盖,不留空白。
其它党(工)委和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把党员培训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从各自的实际出发,根据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作出具体安排,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四、培训内容
按照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党员的特点和实际,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教育培训。
1、科学理论和党章。加强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党章为主线的党建知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科学发展观,以及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和上级党委关于城镇基层党建工作一系列文件的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理解科学理论的深刻内涵,坚定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心,进一步增强党员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的意识、从思想和行动上保持先进性。
2、道德建设和法律。着眼于党员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教育培训与组织党员重温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相结合,搞好对党员的思想道德、社会公德和法制教育,加强党员的道德与法制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依法规范行为的模范,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模范。
3、业务知识和科技。坚持岗位成才和多做贡献的原则,加强对党员实用技能的教育培训,力争把党员培养成行家里手,培养成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人才。加强对党员爱岗敬业的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立足本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小康社会建设的觉悟和能力,教育引导党员在各自的生产和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五、培训方式
按照分级负责培训的要求,今年,区委以区党员干部培训中心为主阵地重点举办四个层面的示范培训班。即:一是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培训;二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培训;三是“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业主的培训;四是机关党务干部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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