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工)委和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分情况,多渠道、多层次、大面积地搞好党员教育培训。
]、抓好集中教育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开展党员特别是党员骨干的集中学习培训。年内把机关全体党员、街道社区、“两新”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以及党员骨干集中培训一遍,时间不少于3天。其中新任的党(工)委和社区居委会、党支部班子成员,新增加的党员骨干要在区党员干部培训中心集中培训2—5天。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组织的集体教育活动,全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员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
2、认真过好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要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等形式,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组织生活的方法可以简便易行,但必须注重安效。
3、综合运用教育培训手段。教育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突出针对性。可以进行课堂讲授、举行报告会、典型发言、座谈讨论、撰写论文、组织自学,也可以适当搞一些考察、观摩、交流,还可以通过读书活动、知识竞赛、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不能参加脱产教育培训和集中学习的党员,要上门送学,或者通过寄送、电话等方式安排学习。要落实好教育培训材料,注意运用远程和电化教育等手段开展教育培训。
4、提高质量和效果。教育培训的内容要贴近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符合党员的现实需求,教育培训方式要使不同情况的党员乐于参加、便于参加。要把教育培训与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志愿者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主题实践活动检验和推动教育培训。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教育培训变成交流思想、增进了解的过程,变成党组织关心和爱护党员的过程,变成解决党员实际问题的过程,使教育培训真正达到预期目的。
六、培训要求
城镇基层党员教育培训既是年度工作,更是战略任务,各党(工)委和有关单位、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下功夫抓好落实。
1、安排年度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各党(工)委和有关单位、部门要对教育培训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分层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包括培训内容、方式、时间、效果等提出具体措施并落实到位。各党(工)委和有关单位、部门落实本指导意见的方案,务必于7月下旬报区委组织部及区党员干部培训中心。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要选配和培训好党员教育师资力量,从事这项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有扎实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了解城镇基层组织党员的情况,善于和他们沟通。可以适当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乎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有关专家学者,以及具备条件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员授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学,指导和督促教育培训工作。各党(工)委和有关单位、部门的领导,每年至少有2人为党员各讲一次党课。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培训服务中心、区党员干部培训中心的主渠道作用,搞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3、解决实际困难,创造良好的教育培训条件,各党(工)委和有关单位、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党员教育培圳的支持力度,要通过多种途径保证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同时要加强企业、街道社区党员活动场地建设。
4、加强督促检查,完善激励措施。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全面掌握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包括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和效果、党员的学习态度和表现、对培训内容的吸收消化以及能力素质的提高等,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主要部题。要搞好对党员教育培训的奖优罚劣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党员评优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员集体教育活动的党员,要根据情况给予严肃批评或组织处理。实行党员教育培训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区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各党(工)委和有关单位、部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通报。
附:全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考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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