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工)委: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更好地推进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标准,突出重点,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群众公认原则,突出重点,严格程序,及时把体现“三个代表”要求、自觉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历史任务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条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入党申请人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是否自觉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做出了突出成绩,并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公认。同时,突出时代要求和行业、岗位特征,注重考察业务素质。在农村,发展那些政策观念、市场观念、法制观念、集体观念强,有文化、有一技之长、“双带”能力强的优秀分子,重点是在非党村委会成员、回乡学生、复退军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及返乡青年中发展党员;在社区,注重发展那些积极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心群众工作和公益事业,道德品行好的优秀分子;在企业,发展那些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强,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立足本职,做出突出业绩的优秀分子,重点是发展生产经营管理骨干和技术能手入党,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有党员;在机关,注重发展那些思想解放,作风优良,事业心、责任感强,廉洁勤政,热心服务群众,实绩突出的优秀分子;在学校,注重发展那些忠诚党的事业,知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的优秀分子;在文化艺术、医疗卫生、社会服务等领域,注重发展各类专门人才、创新拔尖人才,以及熟练掌握各种专业技能的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入党,为党组织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特别要把吸收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入党纳入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确定私营企业主发展对象时,注意考察他们的入党动机、个人历史、政治表现,特别是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同时注意考察其财产来源是否合法、用之得当,是否模范守法经营,自觉依法纳税;是否关心爱护员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是否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品行,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公认;是否积极支持建立企业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组织,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等。新发展的党员中,要侧重在生产工作一线、35岁以下青年、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群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