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制定具体要求。结合学习教育阶段成果,组织人事干部围绕“新时期组织人事工作如何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带着调研课题,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针对基层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提出1-2个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为区委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推行服务承诺活动。建立完善的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服务时限和服务责任,规范干部接待、办事、反馈等工作行为;每名干部每人作出“一句话承诺”,并将承诺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办实事贯穿始终,明确办实事事项;设立党员示范岗,实行亮牌上岗,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建立健全联系点制度,实行一个科室联系一个村(社区、企业),一名组织人事干部联系一名困难群众,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8.整改突出问题。针对组织部、人事局所面临的突出问题,结合自我查找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对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具体要求,认真制定集体和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整改时间和责任人,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盘点销号的方式抓好落实。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暂不具备条件整改的问题,列入整改计划,逐步解决。整改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是全面整改。着力解决在党性观念、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重点整改。要把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联动整改。对于群众反映的涉及干部政策、干部制度方面问题,玉泉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解决或答复不了的,请示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上下级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联动整改,最终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回答
9.提升素质能力。有针对性地安排干部到基层学习实践,有针对性地选派人员参与重点工作,加强干部多岗位的使用和锻炼。以科室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每年提出2条以上的创新思路,树立敢争第一、善争第一,事事抢争第一的观念,用一流的工作效率创一流的工作业绩。注重培养“导师型领导”和“思考型干部”,要求干部不但要精通党建业务,而且要懂经济,熟知全区的经济发展情况,把党建和经济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使我区组织人事干部成为“政策通”、“活字典”、“笔杆子”。
10.改进工作作风。将组织、人事工作政策及纪律要求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1.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学习制度》、《谈心制度》、《调研工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工作制度。将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组织人事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长效机制。
12.开展社会评价。聘请监督员,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满意度测评活动,接受社会评判。对开展活动的效果,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发现有问题的组织人事干部,要及时提醒,教育帮助;对党性不强、品行不端、起不到表率作用的组织人事干部,要严肃处理,调离岗位。
关于2009年深化拓展和2010年巩固提高的有关工作,届时根据实际情况再作具体安排。
五、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活动的开展。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科室活动的直接责任人,科室长以上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广大干部要积极认真踊跃参与。
(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把理论学习、改进作风、创新工作贯穿活动的始终,借鉴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拓宽活动思路,丰富活动内容,使活动开展得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三)统筹兼顾,相互促进。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这条主线,把带头落实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融入到完成十七大对组织人事工作提出的各项任务中,体现到改革创新的具体实践中,落实到组织人事干部提高素质、转变作风的实际效果中,使创新组织工作与加强自身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