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纪委监察局为加强委局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制定了机关日常管理“五项制度”,以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是落实岗位责任制。即实行纪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全员落实岗位责任制。书记领导副书记及常委,副书记领导分管室主任,室主任领导室工作人员,层层加强岗位责任,做到任务到室、责任到人。力求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转。
二是落实请假审批制。即凡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按分级管理原则,半天之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内由局长审批,一天以上由书记审批。申请公休假应提前15天提出,书记或局长根据申请,统筹安排,防止影响工作。
三是坚持学习例会制。即委局机关工作人员每二周集中学习一次,由办公室主任主持,重点学习时政、上级文件、政策法规。会后书记或副书记可安排重点工作。
四是经费报告制。办公室管好用好公务经费,购置、招待必须经书记审批,办公室每半年向全体人员公布一次经费收支账务。
五是奖优罚劣制。鼓励各室及全体人员争先创优,分管或主持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委监察局表彰者,委局对应予以表彰,分管或主持工作未到位者扣减个人年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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