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中旬起,玉泉区工商分局结合秋冬季辖区流通领域食品市场消费特点和发展变化,并从维护该类市场健康有序的经营秩序和保障群众消费安全的角度出发,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严查更改食品生产日期和食品超保质期上架销售等三种不法经营行为。
一、严查任意篡改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临界或超期继续上架销售不法经营行为。鉴于秋末冬临流通领域食品市场的发展变化,玉泉区工商分局按照《秋季食品市场整治预案》的部署,并结合区域批发、零售两类市场相对集中、规模不一和经营户多的特点,以各工商所为主要力量,并以辖区各大型食品市场、超市、街区两侧的小食杂店等各种流通领域食品营销场所为对象,对入市进场上架销售的各种食品的生产日期与保质期进行仔细检查,内容包括“食品生产日期是否标注清晰、有无篡改的痕迹、有无保质期临界或超期销售”等三大项。检查的办法依次分市场、分类别、分专柜、分专区进行,普查与随机抽检相结合,凡发现过期失效食品一律在监管人员和主体负责人的共同监督下,实行“下架、分包、登记、封存”处理。保质期临界的食品必须设专柜摆放。
二、严查食品市场进销货台账建立欠规范与记载遗漏等违规行为。针对部分食品经营主体自律意识差和对设立食品进销货台账嫌烦琐的现实情况,在专项检查中,各工商所严格按照流通领域食品市场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每一个监管岗位的地理位置、管理户数的不同,有序进行“食品进销货台账是否规范建立、索证索票是否全面和保存是否完整大排查,力促“制度”落实到位。检查方式以耐心帮助指导为主,同时认真纠正“建账不规范、索证索票不全面”等问题,以更加规范化、人性化、制度化的监管理念督促各经营主体不折不扣落实食品市场管理制度。
三、严查无照经营不法经营行为。按照自治区、呼市两级工商和玉泉区政府关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相关规定,由分局基层工作部门牵头协调,各工商所以网格化的方式逐街区对各种规模的食品经营主体是否具备主体资格进行专项检查,凡无准入许可而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无照户,经查实认定具备准入条件的严格并限期责令办理营业执照;对暂不具备经营条件的食品经营主体,以所为单位并按照街区方位清晰登记汇总,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强大工作氛围。 目前,严查辖区流通领域食品市场三种不法行为专项活动有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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