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本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经受严峻考验并取得新成效的—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政府紧紧依靠全区各族入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在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区的道路上迈出了新步伐。
2013:梦想的序曲——政府工作报告摘登
2013年是本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经受严峻考验并取得新成效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政府紧紧依靠全区各族人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在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区的道路上迈出了新步伐。
经济发展呈现稳中向好态势
去年,内蒙古经济发展出现了近年来少有的困难局面。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市场需求不足、企业效益下滑、财政增收放缓等严峻挑战,进一步强化政策调控和投资支撑,全力稳定经济增长,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处于合理区间。预计全区生产总值完成1.7万亿元,增长9%左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19.5亿元,增长10.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5万亿元,增长18%左右。不断强化农牧业基础地位。稳步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总产达到554.6亿斤,增产48.9亿斤,增长9.7%,增量和增幅均居全国第一;牲畜存栏连续9年保持在1亿头只以上,羊肉、乳、绒毛产量继续全国领先。全力稳定企业生产经营。发挥内蒙古电力优势和电价杠杆作用,出台电力综合扶持政策,增加工业用电量170亿千瓦时,261户规模以上停产半停产企业恢复生产,增加税收95亿元。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完善资源配置、推动资源资本化运作、减少涉企收费项目等政策措施,促进工业经济增速回升、企业利润降幅收窄、煤电油运先行指标稳步向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左右。大力发展服务业。出台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配套政策措施,旅游、物流、金融、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全区旅游业总收入增长18%,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超过新增存款229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左右。
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
坚持稳增长与促转型相结合,制定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11个重点专项规划,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推进五大基地建设。一批煤炭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项目建成或开工建设,新增电力装机500万千瓦,外送电量1400亿千瓦时,新开工煤制气120亿立方米。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455.6亿元,增长14.5%。现代装备制造、云计算等新兴产业快速成长,建成云计算服务器16.5万台。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出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70条政策措施,强化要素保障,中小企业增加值增长13%,个体工商户突破100万户。积极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制定指导意见和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县域经济,80个旗县(市)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新增城镇人口23.5万人,全区城镇化率达到58.5%。稳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组建了一批新型科技研发机构,实施了一系列科技重大专项,推进呼和浩特高新技术产业园等创新基地提档升级,自主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突破100亿元,专利授权量增长32.4%,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8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达到179家和84家。
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加大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建立重大项目专项推进机制,列入全区重大项目实施计划的623个项目完成投资4647.2亿元。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中天合创360万吨甲醇等13个重点项目获得国家核准,200亿立方米煤制气、伊泰200万吨煤制油等14个重点项目拿到路条,投资总规模2700亿元。加大资源勘查力度,新增煤炭资源探明储量450亿吨。加快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建设完成投资656亿元,30条出区高等级公路全部打通,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4080公里,一级公路达到5578公里,新增通沥青水泥路嘎查村1021个。铁路建设完成投资140亿元,新建铁路700公里,铁路运营总里程达到1.1万公里,居全国首位。机场建设完成投资16亿元,增长60%,阿拉善通勤机场通航,内蒙古航空公司投入运营,全区机场总数达到18个。水利建设完成投资130亿元,海勃湾水利枢纽等重点水利工程进展顺利。完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网改造升级,农村牧区基本实现了户户通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实施重点生态项目,完成林业建设面积1205万亩,其中六大重点区域植树造林196万亩。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严格实行阶段性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草原建设总规模5307.3万亩,草原平均植被盖度44.1%,提高1个百分点,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650万亩。认真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重金属污染防治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4.5%和5%,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严格土地、水及矿产资源管理,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
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简政放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03项,清理规范各类收费项目116项。加快国有资本重组与调整,组建自治区地质矿业、能源建设、交通投资三大集团,研究出台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启动邮电通信及铁路运输业营改增试点,加大资源税改革力度。深化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开展“扩权强县”和农村牧区综合改革试点,社会事业领域改革稳步推进。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成功举办蒙粤科技合作活动周、蒙港澳经贸合作周和东北四省区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引进国内(区外)资金到位4400亿元,增长25%。加快推进向北开放战略,制定促进外经贸和口岸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外贸易实现恢复性增长,完成进出口总额120亿美元,增长6.5%;实际利用外资44亿美元,增长12%。
保障改善民生力度加大
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通过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等措施,全力保障民生投入。全区财政民生支出2340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3.6%。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00元,增长10%;农牧民人均纯收入8600元,增长13%,均高于经济增速。全面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加强就业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新增城镇就业27.1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14万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259.3万人次,创业带动就业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6%的较低水平。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标准均提高10%以上,城乡低保、农村牧区“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和孤儿补助标准位居全国前列,贫困大学生、受灾群众和特殊困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从压缩下来的“三公经费”中安排18亿元,为295万低收入农牧户每户发放1吨取暖煤。实施民生水利工程,解决了农村牧区10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大力推进扶贫攻坚工程。落实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工作,编制完成23个行业、38个贫困旗县扶贫开发规划,扶贫投入超过100亿元,实施扶贫开发项目961个,40.8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由17.8%下降到14.9%,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6%以上。扎实推进百姓安居工程。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步伐,全面启动包头北梁等棚户区集中改造项目,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7.8万套,开工率101.6%;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12.75万户,超出国家下达任务3.65万户。全面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基本完成,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顺利推进,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经费和重点教育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强城乡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立医院改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等工作进展顺利。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成功举办第十届草原文化节,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推动智慧城市和社区建设,专项扶持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实现了手机的蒙文短信发送和蒙文信息使用。实施农村牧区“六个全覆盖”工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高。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推进,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得到加强,气象、人防、地震和妇女儿童、老龄等工作扎实推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大接访”行动,解决了一批重点信访问题,全区信访总量下降25.5%。扎实推进“平安内蒙古创建工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强化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取得新进展。
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认真开展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坚持标本兼治、立行立改,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行政机关和干部作风明显好转,行政效能不断提高。大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全面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严禁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下降34%,自治区政府会议和发文数量分别减少14%和17%。认真执行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强化民生领域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察、经济责任审计和社会监督。
问题与困难
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受市场需求不足、主要工业品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经济增速放缓,一些优势产业利润空间收窄,财政增收难度增大。
经济结构不够合理
初级产品比重偏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滞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非公有制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不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
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依然严重
能源通道建设相对滞后,货物外运、电力输出能力不足,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水资源保障能力不强。
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城乡居民增收难度加大,部分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艰巨
部分地区生态环境仍在恶化,沙化沙害、水土流失现象依然严重,水、大气、重金属污染防治任重道远。
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
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还没理顺,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职能发挥还不到位,“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对此,我们要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全委会议、九届十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以扩大有效投资为重点稳定经济增长,以建设“五大基地”为重点调整产业结构,以实施重大民生工程为重点保障改善民生,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重点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以加快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入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文明建设,健全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城镇居民入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牧民入均纯收入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均下降2.2%。
今年重点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2014:梦想的变奏——政府工作报告摘登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全委会议、九届十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以扩大有效投资为重点稳定经济增长,以建设“五大基地”为重点调整产业结构,以实施重大民生工程为重点保障改善民生,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重点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以加快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文明建设,健全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均下降2.2%。
今年重点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努力扩大有效需求,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突出抓好投资。大力推进“五大基地”重点规划项目,有效增加农牧业、基本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等领域投资。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融资规模。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大力改善投融资环境,增强市场主体投资信心,充分挖掘民间投资潜力。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推进资源、资产、资本一体化运作,推进战略创新产业基金运作。
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影响的重大项目,抓好面向华北、东北、华中、华东的清洁能源输出通道及配套电源项目建设,争取电力、油气外送通道项目尽快获批。加快高速公路网和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推进旗县通一级公路和嘎查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
着力扩大消费和外需。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落实鼓励消费的财税、信贷和信用消费政策,培育信息、文化旅游、养老健康、家政服务等消费热点,不断拓展消费空间。加快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培育流通主体,壮大流通产业,建设和改造农家店。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认真落实稳控物价的政策措施,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推动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围绕“五大基地”建设,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突出抓好能源、化工基地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改造升级,推动产业整合重组。推进煤电冶、探采选冶加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非资源型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集中建设一批重大项目,深入实施“宽带内蒙古”工程,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设一批集交易、展示、仓储、加工、配送为一体的综合物流园区,推进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机构增资扩股,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市政公用事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通过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等措施,破解非公有制经济“准入难、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大力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加强新型煤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不断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实施“人才强区”工程。
加强“三农三牧”工作,提高农牧业发展质量效益
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毫不放松地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农作物总播面积和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分别稳定在1亿亩和8000万亩以上。加大农牧业科技推广力度,提高农牧业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粮食单产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优化种植结构和品种结构,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种植业发展。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提升现代畜牧业发展水平。
积极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重点围绕乳、肉、绒、粮豆、马铃薯等优势特色产业,通过联合重组加快培育一批生产加工型、流通贸易型、配套服务型龙头企业,以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农畜产品营销渠道建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牧民增收。
加快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集体所有,依法保护农牧民对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完善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健全土地草牧场流转服务网络,鼓励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
全力抓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严把生产环境安全关,推进专业化、标准化、无公害农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严格控制农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加强对农牧业环境、投入品等质量安全检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快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强化生产源头治理和产销全程监管,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规范。
切实加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牧区辐射。用3年时间在全区实现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嘎查村街巷硬化、村村通电、村村通广播电视和通讯、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嘎查村文化活动室、便民连锁超市、农村牧区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十个全覆盖”。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
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电力市场改革,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完善蒙西地区电力市场多边交易机制,构建跨区域电力市场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制度。
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建设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充满活力的沿边经济带,大力发展口岸经济。完善与俄蒙在加工贸易、资源开发、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周边省区市的经济协作,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合作,主动融入“环渤海经济圈”,推动内蒙古经济深度融入全国发展大局。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推进创业就业工程。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小微企业,进一步增加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数量。积极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降低创业门槛,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最低工资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改革,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促进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依法保障农牧民对土地、宅基地和集体资产的权利,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落实和完善各项惠农惠牧政策,增加农牧民政策性收入。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进百姓安居工程,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调整工作,认真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稳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牧区“五保”和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推进扶贫攻坚工程。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深入实施连片开发、整村推进、扶贫移民工程,扎实做好对口支援、定点扶贫和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工作,实行精准扶贫,全面启动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工作,切实解决好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问题。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抓好教育扶贫工作,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和教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快蒙中医药事业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事业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探索建立生态上游地区向下游地区提供公共生态产品补偿机制,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继续开展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加大对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考核权重。
狠抓生态保护和建设。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保护二期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积极争取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加大重点区域绿化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和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大力发展林、沙、草产业。加快推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完善草原补助奖励政策。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强化安全、环保、能耗、土地等约束,严禁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快培育低碳经济体系,推动碳汇交易。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和综合服务体系,在政府投资建设领域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及煤田火区、沉陷区治理,强化沙漠沙地、水土流失及环境综合治理。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配套政策,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治理各种污染。
走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发挥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积极引导和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城镇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协调推进。研究制定户籍、土地、住房、基本公共服务等配套政策,加快开展试点示范,推动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实现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坚持多中心带动、多节点支撑,构建以大带小、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新格局。推进呼包鄂城市群建设,实现并联式、组团式发展。提升呼和浩特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首府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盟市所在地中心城区为重点,做强区域性中心城市。以县城扩容提质为重点,抓好城关镇和重点镇建设。
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城镇空间结构,搞好城镇微观空间治理,改善人居环境和质量。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切实解决城镇建设过度举债问题。加快智慧城市和社区建设,增强城镇发展内涵和综合服务功能。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培育主导产业,充分发挥县域经济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基础作用。抓好“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实行“财政体制核定到旗县、转移支付测算并下达到旗县、国库资金调度到旗县、财政预决算直通到旗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到旗县”的财政管理方式。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科学配置水资源,合理确定节能减排指标。提升沿黄沿线经济带发展水平,促进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加快东部盟市发展,落实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主导产业与生态保护、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协同发展。继续做好对发展基础薄弱地区的帮扶工作,加大对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
加快民族文化强区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使“三个倡导”深入人心。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进一步整合新闻媒体资源,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做好网络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和管理,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共建共享,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和文化项目。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估考核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大力传承弘扬民族文化和草原文化。加强文化产品创作,打造一批富有地区和民族特色的精品力作。做好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工作,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全面实施自治区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文化产业园和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深入挖掘特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民族演艺、影视、动漫等产业,推动文化产业优化升级。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推动形成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鼓励民间资本与文化资源相结合,培育壮大文化龙头企业,扶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激发文化发展创新活力。深入推进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逐步理顺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加快推动自治区新闻出版等五大文化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文化交流合作,广泛宣传和大力推介内蒙古民族文化,不断提升文化影响力和软实力。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努力推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引导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彻底分开。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促进社会组织自我完善和发展。建立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扩展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领域。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制度,完善联合接访工作机制,抓好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快应急管理基础设施,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深入实施“平安内蒙古创建工程”,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推动发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质性推进简政放权。凡列入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重点规划的项目,除必须经国家审批的,一律实行备案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编制目录并向社会公开,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全面履行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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