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全党深入开展。笔者以为,深入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很有必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渊源———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这对于更好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具有重大意义。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指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提出的一系列关于马克思主义政党和人民群众关系的系统化的理论观点。这些观点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基本内容,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石,是马克思主义先进性的重要标志,是马克思主义及其政党的核心理念。其内涵丰富,博大精深,综合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充分肯定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社会历史领域一直是唯心主义占统治地位,少数英雄人物被看作是历史的主宰,而广大人民群众则被看作是无知的“群氓”。十月革命前俄国的民粹派就曾把英雄人物比作阿拉伯数字“1”,而把人民群众比作“0”,认为如果没有前面的“1”,后面的“0”再多也没有意义。显然,这种观点完全违背了历史事实,是极其错误的。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明确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列宁曾说:“随着人们历史创造活动的扩大和深入,作为自觉的历史活动家的人民群众在数量上也必定增多起来。”在这里,列宁充分肯定人民创造历史,要求重视发挥人民群众的伟大作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依据马克思主义上述重大群众观点,创造性地提出了党的群众路线,成为我们党战胜敌人的重要“法宝”之一。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反复强调“人民是真正的英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再次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这些重要论断,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第二,充分肯定人民群众是价值判断和价值实现的主体,人民群众的需要及其满足程度是价值评判的依据和标准。马克思曾经说:“人民历来就是作家‘够资格’和‘不够资格’的惟一判断者。”在这里,马克思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恩格斯曾经说:“批判的批判什么都没有创造,工人才创造一切,甚至就以他们的精神创造来说,也会使得整个批判感到羞愧。”在这里,恩格斯充分肯定劳动群众使社会得以存在和进步,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列宁强调,只有相信人民的人,只有投入人民生机勃勃的创造力源泉中去的人,才能领导人民获得胜利。从我们党的自身建设来看,我们所提出的党的宗旨、理想、信念实践和实现的惟一衡量标准“群众实践”,党组织、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的党性、先进性的惟一评判尺度“群众公认”,就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上的具体运用,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丰富和发展。
第三,对共产主义运动的性质以及共产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曾作出明确的界定。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是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很显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无产阶级政党之初,就已经清醒地意识到,需要和利益是人民群众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深层动因和原动力。正是基于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深刻理解和感悟,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始终把满足和实现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利益作为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毛泽东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中国共产党的行动宗旨,提出“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党更加明确地界定:中国共产党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和实现者,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之外,党没有自己的任何私利或者特殊利益。这些都是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一脉相承的,这就为党如何执政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如何正确处理党群利益关系明确了指导思想和行为边界。
综上所述,我们党从1921年建党至今结合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不同时期伟大、丰富、生动的实践所提出的大量群众观点,理论依据均来源于马克思主义鲜明的群众观点。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渊源。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从世界观层面看,掌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意义重大,尤其在新形势下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坚持、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极端重要性。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和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党必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必须进一步自觉强化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切实解决“四风”问题,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夯实思想基础,扫清前进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