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玉泉区纪委深化改革,聚焦主业主责,坚守责任担当,从根本上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转职能。区纪检监察机关抓好转职能这个核心,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主线,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和查办案件主业。一是明确定位。区纪委不再介入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人员招考等工作,集中精力抓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业。二是协助区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细化为6大块36小项,分解到各区级负责人和30多个部门,强化“一岗双责”。协助区委起草印发了《玉泉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区委领导班子、区委书记、区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和纪委的5项监督责任,并量化措施,对责任追究进行了要求。三是在不增机构不增编制的原则下,调整内设机构,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的主业上来。将党风室、纠风室、执法室、投诉中心四合一,整合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加强办案力量,形成合力。
——转方式。区纪检监察机关把转方式贯彻到业务工作各个方面,通过转方式高效聚焦中心任务,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一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实行常委包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制度,变坐等上访为主动寻访问访。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树立办案“一盘棋”思想。同时,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既追究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又倒查发案的部门单位责任领导或领导班子责任。二是强化作风监督检查工作。把经常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加大通报和曝光力度。三是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警示教育,邀请自治区纪委相关领导为全区30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讲座,举办全区农村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培训,开设“清风玉泉”政务微博,发布廉政短信,筑牢干部们思想防线,提高干部们履职能力。
——转作风。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突出抓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与监督。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分为5个小组,带领各自分管科室人员到基层开展走访、回访,通过贴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至目前,区纪委监察局已走访联系群众50余户,解决实际问题15个。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机关内部考勤管理等制度,实行科室轮流签到制度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区纪委办公室专门负责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对干部日常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加强常态化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同时,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纠正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查处力度,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