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8日,玉泉区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在巡查中发现,位于昭君路街道小黑河村西侧有一家塑料造粒加工厂疑似利用渗坑偷排污水。
经玉泉区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执法人员现场勘查,该塑料造粒加工厂名为冀保生塑料造粒加工厂,该塑料造粒加工厂通过明管将制作塑料产生的废水排放至自建渗坑内,渗坑宽约3米,长约3米,深约1.5米。坑内还有部分污水,执法人员立即现场拍照取证,并责令其立刻停产。
当晚由张文忠局长指挥,环境监察大队及法规科协同配合开展调查取证,连夜加班完善案件材料,并于2019年11月11日上午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对该塑料造粒厂法人冀保生予以行政拘留。下一步,玉泉区生态环境分局将依法对该塑料造粒厂进行清理取缔。
玉泉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不断从思想和行动上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使命感和责任心,牢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职责意识,将本职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为全面打赢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而不懈努力。(通讯员:黄跃华 泉媒体记者:张蓉)